說明: |
一、 | 旨揭活動甄選簡章、申請表及推薦表等電子檔已公告於本縣文化局網站【首頁右方-便民服務-表單下載區】(網址: https://www.hccc.gov.tw ),請逕行下載使用,並將訊息連結貴單位網站。 |
二、 | 本活動受理自薦或推薦期間: 110 年 4 月 6 日(週二)起至 110 年 4 月 23 日(週五)下午 5 時止,相關表件請逕送或寄至花蓮縣文化局視覺藝術科收( 97060 花蓮市文復路 6 號,以郵戳為憑),信封註明「申請 110 年度文化薪傳獎」。 |
今天: | 21 |
昨天: | 1005 |
本週: | 3592 |
本月: | 22033 |
總計: | 2148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