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家長詳閱簡章,
若有符合資格,
請於 6/1~6/4 期間到校索取報名表填寫
並於此期間繳回學校。
為公平起見,一人以報名一間學校為主,
若報名人數超過招生名額將抽籤決定。
大榮附幼歡迎家長踴躍報名唷!
(招生簡章也有公告於校門口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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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鳳林鎮大榮國小附設幼兒園 110 學年度招生簡章
壹、申請登記入園資格及招生名額:
凡設籍花蓮縣幼兒申請登記入園年齡如下:
(一)大班年滿五歲之幼兒( 104 年 9月 2 日至 105 年 9 月 1 日以前出生者)。
(二)中班年滿四歲之幼兒( 105 年 9月 2 日至 106 年 9 月 1 日以前出生者)。
(三)小班年滿三歲之幼兒( 106 年 9月 2 日至 107 年 9 月 1 日以前出生者)。
無罹患法定傳染病、精神病、開放性肺結核或其認為不適宜收托之重大疾病之幼兒。
本園招生名額扣除直升之幼兒後為 14 位。
貳、報名手續:請於報名時間攜帶健康手冊、戶口名簿正本及影印本各 1份驗證,親自或委託填寫報名表。
參、優先入園條件:
依據中華民國 110 年 3月 15 日府教特字第 1100049650 號函辦理。
凡幼兒符合本縣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招收需要協助幼兒優先入園辦法者,得繳交證明文件申請優先入園。
下列優先條件之幼兒得第一順位優先入園:
(一)低收入戶子女:具備當年度社政單位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二)中低收入戶子女:具備當年度社政單位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三)身心障礙(含發展遲緩幼兒):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發展遲緩證明或經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鑑定適合就讀普通班者。
(四)原住民子女:戶口名簿記載為原住民身份者。
(五)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縣府核發之特殊境遇家庭身份認定公文。
(六)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依據花蓮縣政府頒「花蓮縣公立幼兒園新生入園注意事項」規定:
第三順位:經本府安置寄養之幼兒,檢附本府安置寄養公文或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優先入園。
第四順位:設籍大榮里、山興里、中興里之幼兒。
第五順位:在本校國小或幼兒園就讀之非學區學生的弟妹。
其他資格幼生為一般生。
今天: | 345 |
昨天: | 1160 |
本週: | 4289 |
本月: | 17238 |
總計: | 2124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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