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年中小學初任教師志業暨教學實務導入研習
說明:
研習對象:請 112 學年度全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首次獲聘為正式教師者(以下稱「初任教師」)務必參加。
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依意願參加,請將相關證明資料(如之前任教學校之在職證明)函送縣府報備:
1、再任之公立學校正式教師者。
2、具備公立學校代理教師年資 5 年以上資歷者。
3、具備私立學校正式教師年資 5 年以上資歷者。
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 112 年 7 月 31 日(星期一)
其餘詳見連結附件,並依相關規定辦理
今天: | 408 |
昨天: | 548 |
本週: | 3544 |
本月: | 11158 |
總計: | 2246534 |
愛迪生
杯 | ㄅㄟ | 弓 | ㄍㄨㄥ | 蛇 | ㄕㄜ | ˊ | 影 | ㄧㄥ | ˇ |
學生就學零拒絕檢舉專線:
(03) 8763904#15
反霸凌投訴電話:
(03) 8763904
反霸凌投訴信箱:
iceman8860@yahoo.com.tw
聯絡人黃老師
教育部反霸凌專線: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