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至 115 學年度校園菸檳危害防制教育介入輔導計畫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10 月 7 日臺教國署體字第 1140101212 號函辦理。。
二、囿於本縣為青少年吸菸嚼檳率較高縣市,且菸(檳)害防制為本縣各國中小必選議題,爰鼓勵各校善用資源踴躍報名申請。
三、請申請「菸檳危害防制教育推廣實施計畫」及「菸檳防制教育亮點策略」經費補助學校於 114 年 10 月 20 日前提報計畫及核章之經費預算表,以電子公文備文函送至陽明交大,核章預算表請掃描電子檔隨公文附件發出,由陽明交大審查後另行發文通知核定補助名單;核定受輔助學校需於 115 年 4 月 20 日前繳交成果報告, 115 年 4 月 30 日前辦理經費核銷事宜。
四、檢附「菸檳危害防制教育推廣實施計畫」暨「菸檳防制教育亮點策略」經費補助申請流程說明及提案參考範本。
五、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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