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因應國內疫情警戒升級,為降低群聚感染之風險,維護學
校師生健康及學習權益,有關教職員工(含兼行政職務教
師、兼任及代理教師)出勤管理及教師授課形式等相關措
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5 月 20 日臺教國署人字
第 1100063309 號函辦理。
二、因應國內疫情警戒升級,為降低群聚感染之風險,維護學
校師生健康及學習權益,自 110 年 5 月 19 日(三)起至 5 月 28 日
(五)止,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疫情停止到校,進行
居家線上學習。有關教職員工(含兼行政職務教師、兼任
及代理教師)出勤管理及教師授課形式,請採彈性、從寬
處理原則,說明如下:
(一)有關教職員工居家線上教學/辦公:
1、請學校考量維持校務運作及線上學習之需要,適度提
高教職員工居家線上教學/辦公人力,並強化各項防疫
措施。
2、為降低上班移動之感染風險,請學校在維持基本校務
運作及線上學習需要之前提下,提高教職員工居家上
班人數,可就有「懷孕」、「有 12 歲以下子女須照顧
者」、「實施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者」、「有同住家人
實施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 4 類情形之一者可優先
居家線上教學/辦公,但不以上述 4 類者為限。
3、教職員工居家線上教學/辦公,屬防疫期間應變之出勤
方式,視同正式上班,非防疫照顧假,當事人無需請
假,且學校不得再要求其申請家庭照顧假/防疫照顧假
而不支薪。惟教職員工如因請防疫照顧假、家庭照顧
假等事由未進行居家線上教學/辦公者則依差勤相關規
定辦理。
(二)線上教學實施:
1、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改採線上教學,學生居家遠端學習
不到校,線上教學為正式課程,暑假期間不另行補課
為原則。
2、教師得視學生年齡階段,以同步視訊、非同步預錄影
片、線上學習資源、公視徵用頻道、通訊軟體進行課
程作業指導等多元方式,均可視為教師進行課程教學
之工作內容。
3、在課程、教學與評量方式,授權學校以彈性多元方式
處理,並採從寬認定為原則。
(三)有關前揭線上教學,如涉及教師授課節數之認定及鐘點
費之支給,請學校採彈性、從寬認定原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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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疫情期間,請以教育部最新通報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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