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函轉國立成功大學辦理本土語言師資培訓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相關計畫資格中,增列採認「台語能力證書」,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成功大學 110 年 8 月 11 日成大產創字第 1101102419 號函辦理暨教育部國教署業於去( 2020 )年 11 月 3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90109796 號函認定該校台灣語文測驗中心核發之台語能力證書之效力。(附件)。 |
二、 | 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辦理之台語能力認證其台語能力級數係參考「歐洲理事會」( Council of Europe )於 1996 年公布之語言能力分級( 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 Learning, teaching, assessment ,簡稱 CEF )標準分為六級。其中台語測驗之分級標準亦符合〈教育部臺灣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作業要點〉(台語字第 0970174287C 號令修正發布)之標準,且其六級名稱與教育部版完全一致,分別為基礎級、初級、中級、中高級、高級及專業級。 |
三、 | 教育部之「閩南語能力認證」考試分級標準,為 2008 年教育部委託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辦理「臺灣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試題研發 計畫」(教育部台語字第 0970074259 號函)的研發成果之一。 |
今天: | 806 |
昨天: | 987 |
本週: | 5364 |
本月: | 23805 |
總計: | 21504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