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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 115 年 4 月 15 日臺教國署體字第 1150034713 號函辦理。
二、異丙醇屬過氧化物生成化學品,如長期不當存放或暴露於空氣及光照環境下,易自發性氧化生成具高度危險之過氧化物。近年國外已有數起商用異丙醇轉化為有機過氧化物爆炸物之案例,於清理或搬運過程中引發事故,國內亦曾發生相關工安意外並造成人員傷亡。
三、為防範是類意外,請加強安全宣導與管理,包含將異丙醇存放於陰涼、通風且遠離火源之場所,避免高溫及陽光直射;留意庫存溶劑是否外觀混濁、產生白色沉澱汙染或異味等情形,落實定期檢測及廢棄物處理機制,以確保化學品儲存與作業安全。
四、檢附教育部與內政部警政署來函資料各 1 份;另請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轉知教保服務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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